近日,浙江省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补助机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方案》在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的前提下,提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可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向有资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举办的幼儿园等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入园、就近入园需求。

按照规定,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购买内容,主要为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评结果,以生均经费补助形式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幼儿园等承接主体进行购买。

浙江还提出,建立完善幼儿基本信息台账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综合性评审机制等,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中国教育报》2017年03月01日第3版  版名:新闻·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