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8月13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工商职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事实上,收取“预录费”媒体早有报道。而此次的“预录费”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在于学校的“硬规”有失公允,该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而8月19日正是湖南省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这就意味着考生将无法再填报志愿,致使会耽误学子们的入学,或甚是无学可上。
“预录费”究竟合规否?《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规定: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可见,学校收取“预录费”并不合乎规范。
一些学校在“乱收费”上屡屡破戒,其根本原因,在于教育部门失察导致学校的“胆儿太肥”。年初,教育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都严格按照规定来,可还会发生“乱收费”;如果对“乱收费”坚持严打,可还会出现“预录费”?
而每一次的“乱收费”发生,都是相关学生和家长通过媒体报道来维权,或者媒体的嗅觉太灵敏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对其公开曝光;之后,相关部门,才会积极介入调查,叫停违规行为,甚至是处理相关责任人。这样的“套路”,虽能保护广大学生的权益,却不是一条“正途”,因为,一则媒体能力有限;二则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步伐太慢,失察失灵就会纵容乱象滋生。
越是到招生工作的关键时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越应该尽心履职,巡查和监管的力度更应该加大,一方面保障正常的招生秩序;另一方面也要杜绝招生录取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诸如乱收费等。事实上,只要给学校招生工作念好“紧箍咒”,一些违规行为就会有效杜绝,而学生的公平公正入学,也就并非是难事一桩。
因此,“预录费”是教育部门失察所致。如今,媒体已经曝光,相关责任部门理应即时跟进,查找问题根源,叫停违规收费,并出台有效措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发。如此,才是对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负责。当然,于涉事学校而言,应该明白,保障生源绝不是靠“预录费”就能实现,口碑丢了,没有过硬的教学质量,永远也留不住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