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的标准,包括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等等。《办法》还首次明确提出申请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的地区,如果存在义务教育阶段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将被一票否决。
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绍,《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一些新指标,包括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等,对骨干教师配备、网络多媒体教室配备、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等内容也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