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市物价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469件,同比上升了近两成。其中,涉及教育培训的价格投诉增长较为迅速。

受理的各类举报投诉中,教育培训类达到了68件,同比增长超过五成。“不少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设定一些对消费者明显不利的条款,比如‘超过7个工作日不再受理退费’、‘退费要求收取高额管理费’等,先行收费后,以各种理由阻挠退费。如某培训机构开办小语种培训班,因报名人数不够一直未开课,消费者要求退费,但培训机构以《学员手册》规定为由,不肯退费。”市物价局价监局局长徐军说,还有的培训机构出尔反尔,本来在合同中约定“试听课免费赠送教材和教学资料”,但消费者觉得教学效果没有宣传的好,要求退费时,培训机构又声称“必须扣除高额教材和资料费”。

他表示,目前物价部门在处理这类投诉时,主要根据《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价格调解: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全部培训费用;上课课时不到总课时一半(含)的,退还一半培训费用;上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的,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费用。“消费者缴费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遇到不平等‘霸王条款’应及时提出来,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和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