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发布《关于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及专家组考察报告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7〕6号),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贵州师范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贵州师范学院自2009年改制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在省教育厅的直接指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12年学校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同年正式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全面开展和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2015年11月2-5日,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学校目标明确,艰苦奋斗,积极进取,转型发展,在办学指导思想、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诸方面均取得可喜的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具体评建成效表现在: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发展愿望强烈;学校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凝练了独特的“师院精神”;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对学校认可度高、积极向上、后发优势突出的青年教师,为学校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了学校的全面建设发展,促进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注重凝练专业特色,特别在教师教育学科专业群建设上特色鲜明;重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管、办、评”分离的教学管理模式,形成了教学质量保障闭环系统;重视学风建设,学生朴实有礼,学风良好;积极开拓人才国际化培养途径,初步形成特色。同时,专家组也对我校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6年,学校根据评估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开展了评估整改工作。通过评与建,学校办学定位进一步明晰,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本科教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12月,学校增列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