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你们托管有影响吗?连日来,不仅是我们众多的托管同行关注这个问题,连我不少亲朋好友都替我捏了一把汗。看来,社会上分不清托管和培训的很多。托管和培训,只是长得像,都有课桌板凳,都在学校周边,都是面向中小学生和家长,但是性质完全两码事。

首先,从办证准入来说,就能看出区别。开展培训,需要办学许可证前置审批,如果是营利性培训机构,拿到办学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是非营利性机构,需要拿着办学许可证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而开展托管的话,不需要办学许可证,直接到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勾选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这一项即可。如果提供的有餐饮,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二,从服务内容来看,培训主要就是给学生上课,含有教学内容,因为加重孩子课业负担,而被列入双减治理的对象。而托管主要提供接送、午餐、午休、晚间作业辅导、习惯养成等服务,不存在超前教学和超纲教学,不加重孩子课业负担,相反帮助解决课业负担。托管所做的,其实也就是国家目前大力提倡的课后服务,服务内容是一样的,课后服务不是学校的专利,有关课后服务的通知明确指出,鼓励社会力量、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当然,校外托管肯定要比学校的课后服务质量要高,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才能生存。

第三,收费上看,培训收费相对很高,托管收费是很亲民务实的。当前些年培训大口吃肉的时候,托管只能算是喝了一口汤。如今,培训被强行要求离场,如果把托管当做培训一样被打掉,那托管真是冤死了,而且不满意学校课后服务的,家里没人照管小孩的,顿时就会有极大的不便。